关于《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建议》协办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住建局:
收到《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建议》(济宁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271号提案)后,中心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4月18日和该提案的第一提案人王传伦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有关协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对有关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按照提案主办单位安排,积极配合提案办理相关工作,继续完善中心软硬件设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持。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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