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解读
8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济交监管函〔2021〕36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信用监提出了新的理念和要求,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招标市场秩序,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建立我市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印发了《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
二、目的和意义
《关于印发〈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保障招标代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市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
三、文件内容
《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共17条。内容涵盖适用范围、信用信息档案建立、信用评价内容、加减分办法、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规范了我市交通工程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23-《关于印发〈济宁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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