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有关背景及过程
为切实把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 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分为5个方面27项。
第一部分聚焦“新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出了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再生能源领域等重点细分领域,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搭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等内容。
第二部分聚焦“盘活”,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包括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等内容。
第三部分聚焦“要素”,强化民间投资项目政策保障。提出了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降低民间投资招投标负担、优化用地用海保障服务等内容。
第四部分聚焦“环境”,完善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包括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国企民企对接合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投资“放管服”改革、引导加强风险防范、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等内容。
第五部分聚焦“机制”,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机制。包括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建立调度评估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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